隆多四个赛季换了四支球队,被问到原因时,隆多提到保罗4年1.6亿长约,你怎么看?

2019-06-10NBA资讯

33岁的隆多的实力虽远不及从前,但每个赛季都会给球迷惊喜

说起隆多可能留下最深的印象还是当年的绿衫军,而近几个赛季一直东奔西走根本没有具体根据地,原因为何,在近日隆多接受采访中明确说到:我不太清楚其中原因,每去一座城市球队都会称赞我,说感谢我为球队所做的贡献,但到了夏天并不与我签约,只是怪罪于我的年龄。我不认为是这个,因为保罗在33岁的时候签了一笔四年1.6亿的长约。

对于此我的看法是:保罗能签一笔长约,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当年火箭与快船进行7换1交易,火箭从快船手中得到保罗,那时的保罗状态很好,所以来火箭的第一年球队就以西部第一的身份进入季后赛,在季后赛中火箭一路过五关斩六将西决面对着不可一世的勇士在拿下天王山之战后,保罗突然伤退最终遗憾输球。

那个赛季所有人都相信保罗若不受伤,挺进总决将势在必得,球队老板也深信不疑,所以在18-19赛季选择高价续约,为的就是争冠来年再战,可现在的结果已经出来了。

所以当隆多拿保罗做比喻时,并不恰当:首先保罗的进攻能力远在隆多之上,这是他能签长约的前提条件,其次隆多辗转几个球队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短期内能争冠的,他们签约其实就像让你多带带新人打比赛而已,争冠先别提能进季后赛或许球队就能满足,所以这个时候,他们看到了自家的后卫有了一定的能力还年轻自然就被踢掉;

最后隆多很多时候都凌驾于教练之上,虽然战术布置的很好但球员的作用还是打球并非充当教练一职,除非你有足够的能力,而本赛季隆多在湖人经常被球迷笑堪:湖人队中有三个教练(詹姆斯、隆多、沃顿)显然让真正的教练难免心里过意不去,久而久之整个管理层肯定不希望你继续在球队当中,自然也就不会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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