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动作,裁判给了杜兰特3次罚球,却为何对哈登置之不理?
北京时间5月5日,火箭队在主场通过加时赛以126-121战胜了勇士队,系列赛的总比分也变成了1-2。坦白说如果火箭这场球还不能拿下,那他们的季后赛之旅已经可以宣告提前结束了,因为NBA历史上还没有人在0-3落后的情况下完成翻盘,火箭也算是把自己从悬崖边上给拉了回来。
不过这场球火箭赢得可一点也不轻松,加时赛的关键时刻勇士甚至有反超的可能!最后50秒哈登顶着伊戈达拉的防守命中关键三分,帮助火箭以124-118领先到6分,但接下来的一回合杜兰特就造成了小里弗斯的三分球犯规。
小编个人对这个吹罚还是有异议的,杜兰特和小里弗斯两人当时都是垂直起跳,小里空中并没有打到杜兰特的手臂,裁判吹罚的是脚下动作。
就是这一次,小里弗斯已经提前落地,而杜兰特投完篮后由于惯性右腿向前探出,刚好与小里弗斯有一个身体接触。边线的30号裁判没有丝毫犹豫,马上给了杜兰特3次罚球的机会。而勇士队也成功追到只差3分,时间才过去了几秒钟而已!
当然了,小编不是对这个犯规有异议,毕竟“圆柱体规则”写得很清楚,然而裁判在杜兰特和哈登身上采用了双重标准,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呢?
这是两队G1时候的比赛截图,那场球哈登有五六次制造三分犯规的机会,但是裁判全都置之不理。汤普森在防守中提前占据了哈登落地的位置,这个情况比小里弗斯严重多了,但是裁判却没有吹罚。
之后的汤普森也有多次在空中侵犯哈登圆柱体的动作,有几次哈登是和杜兰特一样惯性探腿,全都没有获得哨子!小编虽然不是专业的NBA裁判,但我也知道吹罚比赛应该有一个硬性的标准,不能按照裁判个人的心情来吧?
既然有标准,那么一切都应该遵守这个标准,不管输赢也都让人心服口服。这场球火箭是运气好赢了,万一火箭最后时刻输球,这位30号裁判是不是又会成为舆论的焦点呢?
值得一提的是,全场比赛勇士队被吹罚了22次犯规,获得了29次罚球的机会,而火箭队被吹罚了24次犯规,获得了26次罚球的机会。从数据上来看双方相差并不大,但是同样的动作裁判给了杜兰特3次罚球,却对哈登置之不理,确实有些难以服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