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豪遭受害者有罪论!小动作反成强硬 拒绝阴招便是太软?
12月14日北京首钢客场险胜上海,林书豪第二天在个人社交媒体晒出了一张自己眼眶受伤的图,写道:“救命,我不想有鼻青眼肿,今晚上是篮球拳击哈哈。”
两天之后,北京电视台剪辑制作了林书豪和上海一战中遭遇的各种小动作招数。
12月17日,北京首钢轻取广厦一战后书豪进一步解释了自己的想法,他说:“他们给我的对抗强度很大,这是应该的,他们就该打出对抗。我只是希望我可以健康地打球,想被保护。但这不是说我想得到非常好的、特别的待遇,我只想被保护。因为我已经31岁,而且受过很多伤,最重要的是我真的希望去有一个公平的打法,然后打下去。我真的不要因为一些小动作而受伤。”
至此,关于林书豪在CBA赛场是否遭遇过分尺度的防守引发了全网讨论。我看到不少专家名嘴都站出来发表了观点,其中有些我是认同的。比如CBA赛场针对小外援、甚至是重点球员(郭艾伦)的防守都是如此,林书豪没有被区别对待;比如林书豪不该得到特殊待遇,不要把饭圈文化带到体育圈。
但其中也有一些观点我无法苟同,最简单的就是下面这三个问题,我认为很多人在这三个问题上没有想明白,或者揣着明白装糊涂。
1.从来如此,便对么?
这是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的一句话,也是我在看到人们探讨林书豪这件事时心底的发问。
不止一位专家公开评价此事时表达了类似的观点,“CBA赛场一直都是这样的战场,特别是对于小外援来说,等待着他们的都是刺刀见红的对抗和无所不用其极的办法,甚至包括非常规动作。你看看马布里是怎么对抗那些防守的?你必须比他们更狠,才能生存下去,才能杀出一条血路。”
这说的都是事实,但我想问,事实如此,就代表事实正确吗?
我清清楚楚记得当年舆论如何疯狂攻击马布里突破上腿一事,也明明白白知道李春江因为在布置战术时让队员上腿而背上骂名,至今依旧是恶人形象。我们的CBA有太多防守脚步和防守技巧不到位,却空有一腔防守激情的球员,他们的拼和积极体现在各种用手和肘招呼,各种不惜利用小动作也要拖住对方,这的确是CBA的普遍现象,但这也该是CBA努力杜绝的恶臭。
NBA曾经在上世纪末肉搏战愈演愈烈,虽然乔神的存在掩盖了很多问题,但过于“血腥”的对抗和低节奏、低得分的比赛让联盟收视一路下滑。最终斯特恩出台新规鼓励外线进攻,才彻底扭转局面,让NBA越来越有观赏性。
而且不仅仅是观赏性问题,NBA鼓励外线进攻促进了篮球运动的发展,更丰富的技术和更强大的投射诞生了,小球和快攻成为当今潮流,而中国篮球明显落后。
试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想的不是如何改变CBA所谓的江湖,而是让每个来到这里的人适应这个江湖,这是在推崇CBA、关门自娱自乐?
2.以暴制暴方为强硬?
关于林书豪这件事,很多人的态度是,你要不想被人欺负,不想成为防守人针对的重点,就要比他们更强硬,就要干回去!
在这里马布里、福特森都是经常被提到的例子,我差点就相信当年大家是为老马的上腿和福特森的各种小动作叫好,而不是声讨了。
到底什么叫强硬?你用小动作或者暗劲朝我招呼,我回给你一个更狠的小动作,或者干脆冒着被罚下的风险抡一肘,让所有人都不敢惹我,这叫强硬?我觉得这叫拳击,叫打架,不叫打篮球。
强硬是你在规则范围内全场贴防我,不给我一分钟喘息的机会,而我不畏惧和你对抗,坚持拿球得分或者带动全队努力争胜;强硬是你劈头盖脸送给我一个大帽,我回头一定要拿球顶着你扣进或者打个2+1;强硬是你在我面前打成一个,我也要立刻还以颜色。这些才是我眼中篮球场上的强硬,至于你给我一肘,我回你一膝盖,那是流氓。
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傻子咬了你,难道你要靠咬回去证明自己不是孬种?坚决不同流合污,不用阴招或者大动作,依然按照自己的准则打好比赛,交给裁判解决问题,这恰恰才是强大的表现。有人说林书豪只会抱怨是软弱,我恰恰觉得这才是一种强大。
3.欺软怕硬算不算区别对待?
我认可林书豪没有因为自己的名气或者身份被对手区别对待,但我想问一下,很多人说如果书豪自己凶一点对手就不敢这么防了,这句话什么意思?
我的理解是:对于打球温和、身体素质一般的球员,我就会想方设法干他,给他各种小动作欺负他;对于打球凶悍、身体强壮的球员,我就适当收敛一点,别伤了自己、费力不讨好。
这不就是我们常说的欺软怕硬吗?生活中大部分人都痛恨这种欺软怕硬的行为,到了篮球场上反倒鼓励了?
注意,这里不是弱肉强食的问题,而是面对弱肉,你依靠了规则不允许的动作或者招数想方设法占便宜,我们凭什么默许这种行为?如果你认为小动作、阴招、垫脚、挥肘都是所谓的强硬,那么我们所理解的篮球肯定不是一项运动。
林书豪从未公开批评CBA的防守,他反倒是一直在称赞对手的积极性,只有遇到一些脏动作的时候才说自己不希望受伤。如果这都被视为娘炮的话,就真的是默许我们CBA是世界上最顶级的联赛了,你说不得。可您扪心自问,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