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姚明领衔的CBA公司会裁定新疆拥有周琦优先签约权呢?有什么依据?
CBA篮球前线优质体育领域创作者 篮球撰稿人,媒体人。
今天下午CBA公司终于就周琦归属是做出了最终的裁定。裁定新疆队拥有周琦的优先签约权,或者独家注册权。这就说明,周琦将会在接下来两年的时间里,继续为新疆队打球,或者到别的球队打球必须经过新疆队的同意。
这样的裁定一出,直接锁死了周琦的自由身。直接说明了周琦仍然具有合同在身。这样的裁定结果,无疑最受伤害的就是周琦和辽宁队了。
因为此前周琦和辽宁队已经就签约达成了协议。并且辽宁队愿意以最后2500万的年薪去签约周琦。辽宁队同时也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对于志在必得的辽宁队来说周琦的加盟将会直接影响CBA未来3~5年的格局。
但是事与愿违,以姚明领衔的CBA公司根据新疆队和周琦方面提供的证据,最终作出了裁定。周琦无缘自由身,无缘辽宁队,最终仍然归属新疆队。
可以说新疆队之所以能得到周期,就是利用了CBA的规则。根据CBA公司条款第94条的规定,俱乐部与所培养运动员续签的聘用合同到期后(即4+2结束后),俱乐部将不再享有对该运动员的优先注册权或独家签约权。新疆队正是根据了这一条的规定,重新夺回了周琦的签约权。目前来看周琦已经完成了前面的4,后面的2还没有完成,这就被裁定为接下来两年内周琦仍然归属于新疆所有。
而CBA公司对于周琦方面提供的当年火箭以65万美元买断周琦合同的证据,没有做出正面回应。当年火箭队方面为了得到周琦,向新疆队支付了65万美元的买断费。其实从那一刻起,就说明了周琦是自由球员。以后无论加盟CBA还是NBA的任何一支球队,都是以自由球员身份加盟。并不存在私下的相关协议,或者阴阳合同。如果存在合同可以在火箭队方面买断时,与火箭队和CBA公司共同协商并报CBA公司备份才可以,但是目前,并没有这样的协议或者相关的证据,证明周琦回到CBA之后必须加盟新疆队。
但是以目前的情况来看,CBA公司只是根据联赛制定的相关规定去执行的。其实这一点也可以说得通,因为周期要回到CBA打球,就必须得遵守CBA的规则,CBA公司就是CBA规则的制定者,如果不遵守这样的规则,企不让CBA公司啪啪打脸吗?